春风_绿叶 发表于 2015-3-21 11:46:17

签证、工程价款的关系

  签证是合同双方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做出的一种对合同内容的补充、调整。所以签证和合同是有同等效律的。
  工程签证更主要的是反映承发包双方之间的现场施工技术管理,施工环境条件等层面上问题的确认。而对工程设计方面的问题应该通过《设计修改通知单》(非甲方原因或者要求产生)、《设计变更通知单》(甲方原因或者要求产生)。
  1)有效的签证必须具备一下几点
  (1)签证事项的真实性(能真实的反应实际施工的情况);
  (2)签证的时效性(符合合同约定的签署时效);
  (3)签署人是否有效(签证的签署人必须是在合同中约定的该工程甲乙双方认可的各自代理人(如甲方:项目工程师,乙方:项目经理)。
  2)签证作用
  (1)如实的反映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2)为可能引起的工程价款的变化提供必要的依据。
  工程价款的变动可能是由签证产生的,但是不是所有的签证就一定会引起工程价款的变化。办理了签证能否计算相应的工程费用还要结合合同对工程价款的变更计算约定来考虑。
  比如:基础土方开挖原施工方案确定采用机械开挖,现在施工方因机械安排问题本工程只能采用人工开挖,从而实际施工成本增加,这个时候应该及时办理土方开挖方式变更的签证。但是这个签证办好了,是否承包方就能据此想发包人来要求增加相应的费用呢?显然还要结合合同相关条款来做出决定。

钓鱼叟 发表于 2015-11-16 17:15:23

了解了,谢谢分享。楼主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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