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安全防范系统应用全面分析
现代建筑的高层化、大型化以及功能的多样化,向保安系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安全可靠,具有较高的自动化水平及完善的功能。安全防范系统必须对建筑物的主要环境,包括内部环境和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有效地全天候的监视,对建筑物内部的人身、财产、文件资料、设备等的安全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一、智能建筑安全防范系统概述
智能建筑IB(IntelligentBuilding)在实现以人为本的前提下,通过对建筑物智能功能的配备,强调高效率、低能耗、低污染,达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正跨入到“绿色建筑”的新境界。智能建筑的重点也已转向建筑物本身的自动化、网络化发展及与公共网络的连接。
1、智能建筑的组成
在我国,原先普遍认为智能建筑的重点是使用先进的技术对楼宇进行控制、通信和管理,强调实现楼宇这三个方面的自动化(3A)功能,《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将智能建筑定位为“以建筑为平台,兼备建筑设备BA(BuildingAutomation)、办公自动化OA(OfficeAutomation)及通信网络系统CA(CommunicationAutomation),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
但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和探索,人们普遍认为3A的分类比较模糊,不少人士认为通信自动化系统CAS和办公自动化系统OAS的提法欠妥,概念不够确切,不如改为通信网络系统CNS和信息网络系统INS更为恰当。智能建筑的基本组成部分也相应改为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通信网络系统CNS、信息网络系统INS,三者通过结构化布线系统SCS(StructuredCablingSystem)和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有机集成(称为大3S集成),这是以管理为目的所做的管理信息集成。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是智能建筑存在的基础;通信网络系统CNS是沟通建筑物内外信息传输的通道;信息网络系统INS则向智能建筑内的人们提供网络应用平台,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快捷的环境。
2、新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50314―2006的定义将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将智能建筑定义为“以建筑物为平台,兼备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等,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其优化组合为一体,向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的建筑环境”。进而提出了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建筑环境、防灾系统、机房工程等新概念。并将智能建筑细化为办公、
3、智能建筑与绿色建筑的结合
1996年成立的智能与绿色相结合同盟INTEGER(IntelligentGreen)的工作方法是,以全局的目光看待建筑的设计、建造和使用全过程,设法用广泛和有机的途径应用智能与绿色原则。然后他们把这些想法付诸实践,从而能在各方面证明智能与绿色创新的广泛意义,在过程(Process)、产品(Product)、性能(Performanee)、收益(Profit)、人类(People)、地球(Planet)和伙伴关系(Partnership)的七个方面同时得到这种创新及其意义。之后在各地大量出现了“INTEGER千年屋”。
二、智能建筑安全防范系统的基本结构
智能建筑安全防范系统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不同的防范类型和防护风险的需要,为保障人身与财产的安全,运用计算机通信、电视监控及报警系统等技术形成综合的安全防范体系。它包括建筑物周界的防护报警及巡更、建筑物内及周边的电视监控、建筑物范围内人员及车辆出入的门禁管理三大部分,以及集成这些系统的上位管理软件。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是系统第一位重要的任务。
一般而言,防入侵报警系统由报警探测器、接警接收及响应控制装置和处警对策三大部分组成。电视监控系统由前端摄像系统、视频传输线路、视频切换控制设备、后端显示记录装置四大部分组成。门禁管理系统由各类出入凭证、凭证识别与出入法则控制设备和门用锁具三大部分组成。
三、智能建筑的安全防范系统的应用
1.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报警系统应能根据被防护对象的使用功能及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设防区域的非法入侵、盗窃、破坏和抢劫等,进行实时有效的探测与报警,高风险防护对象的入侵报警系统应有报警复核(声音)功能。系统不得有漏报警,误报警率应符合工程合同书的要求。入侵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368―2001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及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必须进行视频安防监控的场所、部位、通道等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探测,视频监视,图像显示、记录与回放,宜具有视频入侵报警功能。与入侵报警系统联合设置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有图像复核功能,宜有图像复核加声音复核功能。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应符合《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集成式安全防范系统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与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联网,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自动化管理与控制。组合式安全防范系统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与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连接,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联动管理与控制。分散式安全防范系统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向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所需的主要信息。
3.出入口控制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需要控制的各类出入口,按各种不同的通行对象及其准入级别,对其进、出实施实时控制与管理,并应具有报警功能。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394―2002等相关标准的要求。人员安全疏散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防盗安全门、访客对讲系统、可视对讲系统作为一种民用出入口控制系统,其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1998、《楼宇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72―2005、《黑白可视对讲系统》GA/T269―2001的技术要求。
4.电子巡查系统
电子巡查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按照预先编制的保安人员巡查程序,通过信息识读器或其他方式对保安人员巡逻的工作状态(是否准时、是否遵守顺序等)进行监督、记录,并能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巡更系统(Guardtoursystem)是技术防范与人工防范的结合,巡更系统的作用是要求保安值班人员能够按照预先随机设定的路线顺序地对各巡更点进行巡视,同时也保护巡更人员的安全。巡更系统用于在下班之后特别是夜间的保卫与管理,实行定时定点巡查,是防患于未然的一种措施,其本质上和我国古代的敲更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技术大为改进而已。
5.停车场管理系统
停车场管理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对停车库(场)的车辆通行道口实施出入控制、监视、行车信号指示、停车管理及车辆防盗报警等综合管理。
对于建筑而言,停车场应实现有效方便的监控与管理。对于仅限于建筑内部使用的停车场并且重点是防范车辆丢失时,则可以采用认车不认人的技术方案。对进入停车场的各种车辆进行有序管理,并对车辆出入情况进行记录,完成停车场收费管理,可采用较流行的感应式IC卡作为管理手段。智能化系统还具有防盗报警功能及倒车限位等功能。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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